为加快交通规费征收进度,打击不按期缴纳规费的违法行为,促进我市道路运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交通规费征收联动稽查工作。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取得实效。
附件一:
淮南市交通规费征收联动稽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执法力度,强化管理职能,加快我市交通规费征收进度,维护合法经营者权益,打击不按期缴纳规费违法行为,做到交通规费应征不漏,促进我市道路运输市场更加规范、有序、健康的发展,制定如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以人为本、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为原则,以规范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为目标,采取联动稽查、集中整治的方法,严厉打击不按期缴纳交通规费等交通违法行为,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组织领导
市处成立交通规费征收联动稽查工作小组。组长:葛怀虎;副组长:王健、段宗斌;成员:周葛胜、沈辉、岳文藻、徐光华、李焕泰、夏永龙、王惠琴、朱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处计财科,王惠琴兼任办公室主任;程艳、魏娜为办公室成员。
三、稽查方式
(一)以联动稽查、片区稽查为主要稽查方式,处属各运管所(站)主要领导带队,抽调5名执法人员参与,市运输管理稽查处参加稽查工作。
(二)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稽查工作中市内主要干道路面的监督检查和具体实施工作。
(三)此次联动稽查以属地征收、统一处罚标准为执法主要方式,加大交通规费征收、处罚执行力度。联合执法大队查获的不按期缴纳交通规费等交通违法经营行为,由管辖地负责实施教育、交通规费征收和行政处罚程序。不经领导小组同意,不得随意降低处罚标准和征收额度。案件办结之后,管辖地应及时将案卷复印件反馈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对规费征收、处罚情况进行汇总、公示。
(四)实施监督检查时,各辖区运管所(站)抽调1名领导负责现场指挥工作,并抽调4名执法人员进行路面稽查,1名执法人员负责交通规费现场征收;稽查处抽调1名执法人员负责查扣车辆及处理情况登记,1名执法人员负责开具扣车、扣证文书凭证,2名执法人员负责协助进行路面稽查。稽查结束后,稽查处将《交通规费征收联动稽查登记表》及暂扣车辆、证件移交辖区运管所,并做好移交登记工作。
(五)交通规费征收或行政处罚金额归属于管辖地。
(六)联动稽查工作自2008年10月11日开始,至10月21日结束。具体时间安排:11日至13日在田家庵稽查,14日至16日在谢家集稽查,17日至18日在曹庵稽查,19日至20日在大通稽查,21日在八公山稽查。具体稽查路段由各辖区运管所(站)确定,并提前半天报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联动执法稽查领导组及办公室为交通规费征收稽查指挥协调机构,各运管所(站)必须遵守纪律、服从调度、听从指挥。
(二)参加联动稽查的各单位及其执法人员一定要提高对联合执法工作的认识,遵守纪律,加强团结,密切配合,按照工作安排的要求,齐心协力地开展好稽查工作。
(三)联动稽查工作中要注意安全,严格按“十条禁令”和有关规定,杜绝不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蛮干行为。
本次联动稽查可邀请公安部门配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