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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运管处为贯彻《全省运管系统作风整顿暨效能建设工作方案》精神,结合反腐倡廉制度推进年和《全市运管系统作风整顿暨效能建设工作方案》,在制定了《淮南市运管处交通行政处罚说情登记制度(试行)》、《淮南市运管机构工作人员近亲属参与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申请登记公示制度》及《淮南市运管处工作人员业务交往中收受礼品等级上交制度》三项制度后,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于9月份又推出了《淮南市交通运政机构工作人员上岗承诺制度》和《淮南市交通运政机构聘用人员上岗承诺制度》两项制度。
《淮南市交通运政机构工作人员上岗承诺制度》要求所有运政工作人员签订上岗承诺书,并将执行情况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依据。同时,该制度明确规定了工作行为不当应承担的相应行政责任。《淮南市交通运政机构聘用人员上岗承诺制度》则规定了聘用人员上岗前除了签订劳动合同外,还必须签订上岗承诺书,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条件,并对聘用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情况明确了责任承担条款。
三项制度的施行,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交通运政系统行业作风和效能建设,积极预防行业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现象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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