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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职权名称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具体条款
第六章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未取得道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 ,处违法所得 2倍以上 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 3万元以上 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程序
调查取证.告知.审批决定.送达执行
实施机构
淮南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执法岗位
淮南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法规科
备注: 1、职权类别是指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类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执法义务性规定、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 2、法定依据以上位法优先的原则填写,上位法对该项职权表述不具体的,应当同时填写下位法及其具体条款; 3、每项行政职权应当单独填表; 4、本表应由部门法制机构统一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并加盖本部门印章后, 一式两份(并附该材料软盘)报送市法制办。
行政职权分解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行政许可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一章 第二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受理,审查,听证,决定,发证
淮南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维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