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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运政热线简报[第2期]

 

运政热线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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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 2期)

 

 

 

 

 

 

96333热线】

  客车司机中途甩客    乘客投诉司机被罚

  乘客临时下车丢包    车主主动致电返还

  亳州客车在淮遇难    淮南运管紧急支援

  出租车曹庵抛锚        维修救援速启动

  外地客车无证经营    途经淮南被查处

【市民在线】

  关于“马路杀手”黑驾校的问题

  关于举报公车迎亲的问题

 

 

 

 

2007 8 17 日至 12 15 日运政热线 96333 接到电话 1123 起,其中投诉 484 起、举报 72 起、遗失物品 500 起、咨询 14 起、好人好事 53 起;网上市民心声回复 27 起,均按时给予办理、回复,办结率、回复率达 100% 。个案情况如下:

96333热线】

 

出租车曹庵抛锚 维修救援速启动

 

9 11日中午 1124分,应急指挥中心接到一位吴先生电话,他是皖 D/T0383出租车的驾驶员,他的车在路经曹庵的时候抛锚,现已无法发动,请求我们给与援助。接到电话后,中心人员迅速做出反应,根据维修救援网络地图上的显示,联系上了离曹庵最近的一汽大众维修服务站。服务站的维修救援人员在了解情况后,迅速赶到事发现场。 20分钟后,吴先生打来电话致谢,称救援人员已经赶到,正在抢修。

 

亳州客车在淮遇难    淮南运管紧急支援

 

10 1日上午 1025分接到一名亳州客车车主电话,声称他的客车(亳州——芜湖) 101日凌晨,在曹庵收费站附近追尾,交警已经处理,并将他的车带回了停车场。由于事发时间正值午夜无法将乘客转运,该车乘客还滞留在事发现场,并没有得到妥善安排,希望我们能给与帮助。接到求助电话后,我处应急指挥中心迅速做出反应,联系上汽运总公司运务处,立即调派车辆转运乘客,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转运手续。中午 12时许心急如焚的乘客终于踏上前往芜湖的旅途。

 

乘客临时下车丢包    车主主动致电返还

 

10 19日晚 640分左右接到薛女士电话,称刚乘坐皖 D/T1499出租车至前锋一村,要求临时下车接小孩,让其驾驶员稍等。下车后发现自己的包遗忘在后车座上,便回去取包,此时车已不在。 7点钟左右,我们接到皖 D/T1499出租车驾驶员电话,声称在等乘客的过程中,乘客迟迟未回,后座还发现有一女士包。我们让该驾驶员在原地等候,根据登记表上的记录联系上了薛女士后,让其过去取包。在薛女士取到自己的包后,给我们致电,称因急于取包,没有留意正在调转车方向的皖 D/T1499出租车,现出租车驾驶员已将包送还给她,她对出租车驾驶员这种行为表示称赞,并表示了感谢。

 

客车司机中途甩客    乘客投诉司机被罚

 

10 22日上午接到丁先生电话,投诉从凤台至夏集的皖 D/72283客车驾驶员中途甩客。接到电话后,我们迅速将此事转毛集运管所调查。经多方调查核实,该车驾驶员驾驶皖 D/72283客车在凤台至夏集的途中发现车辆发生故障,便将乘客赶下车,造成甩客,事实存在。经过对驾驶员批评教育,驾驶员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甘愿接收处罚。鉴于驾驶员的认错态度较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章七十条(三)款之规定对其做出以下处理决定:

1 、停运三天;

2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3 、责令驾驶员写出书面检查,保证今后绝不再犯类似的错误。

 

 

外地客车无证经营 途经淮南被查处

 

2007 1128日接一位群众举报,一辆车号为皖 K/3B587阜阳小型客车在淮无证经营。接到举报后,稽查处的同志立即出动,在泉山公路路口将正在从事旅客运输经营的皖 K/3B587客车查获。通过对该车驾驶员、售票员及乘客的调查询问,证明当事人存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违法事实。 通过教育培训,当事人承认违法行为,并保证以后合法经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予以给与三万元的行政处罚。

 

【市民在线】

 

关于“马路杀手”黑驾校的问题

 

随便吧 ”网友

我是懂法的,我可不会发引发社会不安的虚假消息,我所指的“马路杀手”大家应该都知道是指什么,刚拿到驾照就上路的人有可能被称为“马路杀手”。而如果没有拿到驾照,却开车而且是在人流极为拥堵的校园内开车,那这人应该是什么“杀手”。

现在淮南五中的校园里就出现了这种“杀手”…………………

……。

给与回复:

随便吧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大力支持。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当日上午,市交通局网管员、市运管处执法人员与《淮河早报》记者进行了实地暗访。下午,市运管处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责令当事人立即终止从事非法驾培业务,当事人也保证不再从事驾培经营。市运管处将继续关注,一旦发现当事人继续从事非法驾培经营活动,将依据道路运输法规给予处罚。

附图为:

《淮河早报》报道。

 

 

 

 

关于举报公车迎亲的问题

 

环绕大地 网友

2007年 1115日早上 ,735分左右 .一辆车身印着中国公路字样的车 .牌号 06712.在泉山十字路口 .由东向西行使闪着警灯我以为是什么车队呢 !原来为迎亲车队开道 .真是风光啊 .有了权利就是好。

给与回复:

环绕大地 网友:

您好!您投诉的公车迎亲一事市交通局现已查明:事发当日,曹庵公

路稽查站所属的皖 D/06712 号公务车辆驾驶员,使用该车前往谢家集参加亲友婚礼,在泉山十字路口遇到迎亲车队,在超越迎亲车队时使用了警报器和警灯,并非为迎亲车队开道。但是,皖 D/06712 号车为道路运政执法专用车辆,驾驶员未经批准私自用车,并用于参加婚礼,违反了车辆管理制度规定。据此,曹庵稽查站决定给予当事人三项处罚:

      1 、调离驾驶员岗位;

      2 、补交公车使用费;

      3 、当事人在职工大会上公开检查。


发布时间:07-12-20 11:18:24 发布:淮南运输信息网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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