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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省、市人民政府的要求,最大限度地降低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给国家经济、社会秩序和人民生活造成的影响,根据安徽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皖公运综【2007】14号文件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市处设立道路运输应急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我市应急期间紧急物资道路客货运输保障任务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工作。
路运输应急管理委员成人员:
委员:葛怀虎,副组长:冯国顺、陶树海、段宗斌
成员:周葛胜、沈辉、岳文藻、徐光华、潘局长、余晨旭、孙勇、陈国献、徐兆林、何伟、马骥。
办公室设在运政指挥中心,主任:冯国顺,办公室成员:陈国献、何伟、徐兆林、余春、朱勇、宋道玉、徐松洁、马骥。联系电话:96333(24小时)
(二)各运管所下设相应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紧急物质道路客货运输保障任务的实施。
二、处运输保障组工作职责
(一)在市交通局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我市道路客货运输系统紧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
(二)按照省厅、局和市政府的要求,负责统一下达紧急物质的道路客货运输保障任务,并组织督察;
(三)负责协调解决执行的道路客货运输保障任务中出现的问题,重大突发时间及时向省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三、运输装备、人员保障
(一)紧急物质应急运力。应急运力确定的基本原则是50万以下人的地区,应配备5吨以上货车10辆,每增加50万人口相应增加5吨以上货车10辆,依此。类推其他运输装备,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应急运力由市处按上述原则进行准备,并将应急运输车辆报市局审核批准。
各辖区内应急运力的组织和调用,以各区运管所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应急运力不能满足需要时,又各区提出申请,由市处运输保障组调用其他区的应急运力,若市内应急运力仍不能满足需要,由市处运输保障组向省厅报告,调用外市应急运力,以保证紧急物资运输任务的完成。
(二)紧急物资运输车辆。所有车辆技术等级必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车辆能够随时启用。各运管所应将执行紧急物质运输保障任务的运输车辆牌照号码报市处运输保障组,并对应急车辆建立档案和台帐,以便准确及时掌握车辆所属单位、核载吨位、联系方式及运输情况,如有变动,随时报市处备案。
(三)紧急物资运输人员。由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人员以及带对组成。基本条件是政治业务素质高,技术水平良好,身体健康,年龄在20岁至50岁之前,上述人员由各区组织挑选并审定,配发统一证件和防护用品,报处运输保障组。
应急预案启动后,对承担运输任务的运输车辆,出车前要进行全面检查,对执行任务的运输人员要进行健康检查和安全知识教育,配齐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车辆运行里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四)其它运输装备。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征用或者借用其他运输装备,作为我市应急运力的补充和它用。
四、应急处理程序
(一)执行应急任务的处理程序
市处运输保障组在接到上级的指令后,立即启动应急方案,将任务下达到各运管所。
(二)出现应急运力紧张情况时的处理程序
各区遇到突发情况,应急运力紧张时,要及时向市处运输保障组报告,请求运力支援。
(三)应急运力出现问题时的处理程序
执行应急任务的运输企业,5辆车以上由运管所带队,10辆车以上由市处带队,30辆以上由处领导带队,并配备好通讯设备,保持通讯畅通。途中发生问题(遇到滞留、发生事故、物资遭到哄抢或损坏、道路受阻、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应及时向市局办公室报告,同时向省市人民政府报告。
五、值班制度
应急制度方案启动后,运政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要落实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