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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政指挥中心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应及时、准确、热情接听电话。
二、运政指挥中心实行交接班签字制度。值班人员需提前5—10分钟到岗做好接班准备。接班人员未到位,未办理交接手续,交班人员不得离岗。否则交接班人员均按脱班处理。
三、值班人员交班前应将其当班期间受理的事项处理完毕(如受理记录,包括手工登记或微机录入)。对无法立即办理的事项整理清楚后,转交相关部门继续办理 (如转办、催办、回复等)。
四、值班人员无故脱岗一次扣发当月津贴补助的50%,两次或两次以上或造成较大影响及后果的予以待岗处理。
五、值班人员因病、事假不能到岗需提前4小时向带班领导请假。
六、带班人员和值班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做到24小时手机开机,确保信息畅通。
七、运政中心值班实行首问负责制,值班人员负责对受理事项的处理。带班领导负责当班期间日常事务的处理工作并负责当班期间受理案件的催办、督办。遇紧急或重大事件需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
运政服务热线电话办理程序
一、接电。拿起电话先致“您好,我是运政服务热线值班员,请讲”。话毕致“谢谢使用运政服务热线,再见。”
二、登记。详细了解来电人投诉举报咨询的情况,将完整的事实要素(时间、地点、投诉举报对象、起因、经过、结果)以及档案编号、来源方式、来电号码、来电时间、来电人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登记人、业务类型、细类等逐项、详细登记。
三、办理。按照来电内容,据情分类,对业户和社会公众的咨询或情况反映,受理人员当即能够解答的,由受理人员当即解答,解答不了的转办至相关部门,需处警的要及时通知值班人员前往现场处理。
四、督办。及时询问办理情况,督促抓好落实,按期处理。
五、反馈。承办部门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一般案件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案件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结相关案件,办理完毕后,应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回运政指挥中心,以便及时回复。
六、回复。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将处理结果向群众回复,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回电时先致“您好,我是运政服务热线××号值班员”,确认为投诉举报咨询人后将处理结果进行回复,话毕致“谢谢使用运政服务热线,再见。”如用户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据情继续办理。
七、报告。重大事项要及时向领导报告,不得延误。
八、归档。将每次来电记录、办理情况、处理结果以及有关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投诉举报咨询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一、未经许可严禁在计算机上使用来历不明的磁盘、光盘、优盘等存储设备。
二、工作人员应有高度责任心,遇有重大事件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不可自作主张。
三、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程序操作,爱护机房设备,不得拆卸、搬运、擅自修理,更不得将设备私自带出。应注意保护计算机中的软件系统,不得擅自安装、修改、删除软件,严禁将软件私自带出,凡造成软件损毁或将软件私自带出的,追究其有关责任。
四、长时间不用的设备,应按正常操作程序退出系统,关闭电源,拔掉电源插头,确保安全。
五、只需一台计算机进行受理工作时应使用1号机,需要使用两台计算机进行受理工作时再使用2号机。
六、正常工作情况下工作人员只使用工作计算机,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其它计算机进行任何操作。
七、禁止工作时间在计算机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八、停电时应及时关闭所有设备的电源,并将热线电话切换为人工接听,等待来电后重新开启设备。
九、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严禁进入机房。
十、严禁在工作时间用热线电话聊天。
十一、爱护环境,机房内应做到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进入机房必须换上拖鞋,在机房内不得随地抛弃废物,禁止在机房内吸烟、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