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皖公运综〔
2008〕
3号
关于确保重点物资运输等事项的紧急通知
各市运管处:
根据省交通厅《转发交通部关于确保重点物资运输的紧急通知》(皖交电〔
2008〕
10号)、《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防雪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皖交电〔
2008〕
12号)、《关于报送雪雾等恶劣天气下公路、水路交通阻断信息的通知》(皖交电〔
2008〕
9号)和省经委《关于切实加强春运安全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皖经明电〔
2008〕
10号)精神,现就做好重点物资运输保障、春运运输安全工作等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重点物资运输
各级运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煤炭、粮食、生活必需品、农产品等重点物资运输的重要意义。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认真分析形势,进一步完善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各市运管处应指定一名领导负责应急运输指挥、协调、组织工作,保证通讯联络
24小时畅通;要加强对应急车辆及人员的管理,保证人员通讯畅通,车辆技术状况符合要求,车辆可及时调用。要密切关注电煤、粮食、农副产品等重点物资的运输情况,动员运输企业积极参加重点物资运输,协调解决运输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旦发现运输紧张,要及时启动运输保障应急预案,立即组织调集运力组织抢运,保证节日期间生产、生活需要。
二、加强驾驶人员教育,强化运输安全管理
当前,我省出现持续强降雪恶劣天气,交通安全生产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各级运管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和责任;加强车辆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做好防冻、防滑、防雾工作,长途客车应配备防滑链条,确保车辆运行安全;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切实做到
“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
”;雨雪等恶劣天气时,提醒驾驶人员谨慎驾驶,注意安全。各级运管部门要加强对客运站的源头管理,杜绝出站时超载现象;对严重超载行为,要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三、加强旅客滞留信息报送工作
各市运管处对因雨雪等恶劣天气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旅客滞留情况,应于每日下午
3时前,报省运管局(电话:
0551-2865557,传真:
0551-2865520);没有发生旅客滞留情况的要零报告。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六日
|